四年前我大四,和四个爷们儿骑自行车从合肥骑到杭州;四年后博四了,又和另外四个爷们儿从王子屯(Princeton)划船划到王爷屯(Kingston),来回三个多小时,没拖大家后腿。觉得自己体力还行——至少目前这个水平打过猥琐男没问题,正常男打不过也就算了。 雷神夸我是女中豪杰,老黑说it was too much for a girl, 我笑,不把“girl”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已经有一阵子了。刚刚在想如果工作四年后还没嫁人,大约可以再伙同四个爷们儿开车横穿个美国什么的 :D
那天卡内基湖上风景绝好,兄弟们都很帅次〜 我自己形象欠佳,照片欠奉,哈哈哈。
那波士顿就是老板屯?
回复删除嗯,我觉得是!一句话点醒了我,难怪王子屯毕业的很多人都去了Harvard和MIT, 好当老板啊: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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